站点地图

×
市住建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5966

各县(市、区)住建局、局属有关单位:

3月8日3时46分,江苏镇江新区车港路与溪云路路口的金科祥生·悦园建设工地发生火灾,事故共造成7人死亡,4人受伤。此次火灾事故发生在工地宿舍,暴露出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应急处置培训不到位等问题。为深刻吸取镇江“3.8”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市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市住建局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地住建部门、市安全站要督促在建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逐级制订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动火制度。同时,要督促完善消防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日常巡查工作。要开展全员实操实训,确保小火会用灭火器,大火会用消火栓,落实“三个一”工作要求,即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组织一次全员安全大培训、组织一次立足实战的安全大演练,确保施工现场各类人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的基本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二是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各地住建部门、市安全站要重点整治违章用火用电、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不符合要求、现场管理责任不清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是否按要求设置消防通道并确保畅通;是否设置有效覆盖施工现场各个部位的临时消防用水;工人食堂、宿舍是否采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是否私扯乱拉电线,是否违规使用明火;施工现场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是否进行严格管理。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建立隐患清单,坚决督促整改完毕。

三是严格落实消防审验行政审批。各地住建部门、市安全站、市质监站在日常检查巡查中要将建设工程是否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消防备案抽查纳入检查内容。对发现的未依法办理消防审验审批手续的建设工程以及消防救援部门移交的遗留项目,各地住建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要求,及时进行查处。中心城区消防审验违法项目,市安全站、市质监站发现后要及时函告市局消防审验科,消防审验科及时核查处理。

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2年3月9日